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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與IFRS術語表

ESG報告人員、分析師和審計師理解IFRS可持續披露所需術語的定義。

簡明解讀

IFRS.Report的術語表定義了ESG報告人員、分析師和核證者理解IFRS可持續披露所需的術語。每個術語都鏈接至其來源條文。

財務重要性

如果遺漏、錯報或掩蓋某項資訊可能合理影響投資者的決策,則該資訊具有重要性。

互聯資訊

可持續發展披露與財務報表、策略、風險和績效之間的關聯。

範圍一排放

報告實體擁有或控制的來源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圍二排放

購買電力、蒸汽、供暖或製冷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圍三排放

範圍一和範圍二之外的價值鏈溫室氣體排放。

情景分析

在合理的氣候相關未來情景下測試戰略韌性的方法。

溫室氣體核算體系

全球測量和報告溫室氣體排放的標準(企業標準、範圍二指南及企業價值鏈標準)。

雙重重要性

一種同時評估財務重要性(對企業價值的影響)和影響重要性(實體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的報告方法,ESRS要求採用此方法。

影響重要性

評估公司如何影響人類和環境——ESRS在財務重要性之外要求的「由內而外」視角。

物理風險

氣候變化物理效應引起的風險,包括急性風險(極端天氣事件)和慢性風險(海平面上升、溫度變化)。

轉型風險

向低碳經濟轉型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包括政策、法律、技術、市場和聲譽變化。

價值鏈

與報告實體商業模式相關的全部活動、資源和關係——IFRS S1要求披露整個價值鏈的可持續相關風險。

擱淺資產

因氣候轉型而在預期使用壽命結束前變得不經濟或過時的資產——IFRS S2第8–24段的關鍵披露要求。

融資排放

與金融機構貸款和投資組合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使用PCAF方法計算,根據IFRS S2第27–36段披露。

隱含碳

與材料或產品生產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從原材料提取到製造,產品使用之前。

氣候轉型計劃

公司將商業模式與低碳經濟對齊的計劃——IFRS S2第13–15段要求披露轉型規劃。

碳定價

應用於溫室氣體排放的成本——通過直接碳稅或排放交易計劃——公司必須將其納入IFRS S2披露。

排放因子

量化每單位活動排放量的係數(例如,每千瓦時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千克數)——用於基於溫室氣體核算體系的碳核算。

企業風險管理

在整個組織內識別、評估和管理風險的綜合流程——IFRS S1第43–44段要求將可持續風險納入企業風險管理。

ISSB

國際永續性準則委員會——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於2023年6月發布IFRS S1和IFRS S2的理事會。

TCFD

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組——其四大支柱框架(管治、策略、風險、指標)於2024年被IFRS S2吸收。

SASB

永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了77個行業特定披露標準,現已編纂為IFRS S2的行業指南。

TNFD

自然相關財務披露工作組——將TCFD四大支柱框架擴展到自然和生物多樣性風險。

GRI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最廣泛使用的多利益相關方可持續報告框架,根據2024年5月聯合指南與IFRS互操作。

ESRS

歐洲可持續報告準則——歐盟在CSRD下的強制性可持續報告準則,氣候披露與IFRS S2互操作。

CSRD

企業可持續報告指令——歐盟法規,要求大型公司自2024財年起按ESRS報告。

PCAF

碳核算金融夥伴關係——衡量和披露金融機構融資排放的全球標準。

ISAE 3000

國際核證業務準則第3000號——非財務資訊核證的全球標準。

ISSA 5000

國際可持續性核證準則第5000號——IAASB發布的可持續報告核證標準,適用於2026年12月開始的期間。

PUE

電力使用效率——數據中心總能耗與IT設備能耗之比;技術行業氣候披露的關鍵指標。

RAG

檢索增強生成——一種將語言模型輸出基於檢索到的源文檔的AI技術,用於防止ESG報告起草中的幻覺。

有限保證

執業人員執行比合理保證較少的程序,並以否定結論表達意見的保證水平(未發現重大錯報)。

合理保證

執業人員執行廣泛程序並對主題事項表達積極意見的較高保證水平。

生命週期評估

評估產品整個生命週期環境影響的方法——從原材料提取到生產、使用和壽命結束處置。

互操作性

不同報告框架(IFRS、ESRS、GRI)協同工作的能力——ISSB指南確認重疊披露可滿足多項準則。

溫室氣體

截留大氣熱量的氣體——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一氧化二氮(N₂O)和氟化氣體——根據溫室氣體核算體系測量和報告。

碳核算

測量和報告溫室氣體排放的過程——使用溫室氣體核算體系方法量化範圍一、二、三排放,以便根據IFRS S2披露。

供應鏈

參與生產和交付產品或服務的組織、人員、活動和資源網絡——IFRS S2要求披露整個價值鏈的氣候風險。

氣候韌性

組織預測、準備、響應和恢復氣候相關中斷的能力——通過IFRS S2第22段的情景分析進行評估。

重要性評估

確定哪些可持續資訊具有重要性的過程——IFRS S1第17–19段將重要性定義為可能合理影響投資者決策的資訊。

逸散性排放

工業過程中非預期的溫室氣體釋放——包括井口、管道和加工設施的甲烷洩漏,根據IFRS S2範圍一要求披露。

信用風險

借款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義務的風險——IFRS S2要求金融機構披露氣候風險如何影響信用風險模型和貸款組合暴露。

承保

保險公司評估風險和確定保單條款的過程——IFRS S2要求保險公司披露氣候變化如何影響承保假設和保險暴露。

電氣化

從化石燃料動力系統向電動替代方案的轉型——IFRS S2第8–24段要求運輸、製造和建築行業披露的關鍵氣候轉型策略。

退役

在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安全退役的過程——包括場地恢復、廢物處置和回收——根據IFRS S1作為準備和或有負債披露。

來源

  1. IFRS S1 §54-59Sources of guidance (Part_A_Standards/IFRS_S1_General_Requirements_for_Disclosure_of_Sustainability-related_Financial_.pdf)
  2. IFRS S2 §27-36Climate metrics and targets (Part_A_Standards/IFRS_S2_Climate-related_Disclosures.pdf)
  3. IFRS S1 §21-24Connected information (Part_A_Standards/IFRS_S1_General_Requirements_for_Disclosure_of_Sustainability-related_Financial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