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Report
GRI准则与IFRS
影响重要性与投资者重要性如何在单一报告工作流程中共存。
圣保罗一家消费品公司的沟通总监拿着两份报告。一份是给投资者的:IFRS S1和S2,财务重要性,企业价值。另一份是给利益相关方的:GRI标准,影响重要性,多利益相关方。同一家公司、同样的数据、两个不同的受众。投资者报告关注气候风险和财务暴露。利益相关方报告关注社区影响和供应链劳工。两者都是真实的。没有对方,两者都不完整。
ISSB和GRI于2024年5月发布了联合互操作指南。它确认公司可以在两个框架下报告而无需重复。重叠在于数据:温室气体排放、用水量、劳动力人口统计、治理结构。差异在于视角:IFRS问"什么影响企业价值?"GRI问"什么影响世界?"两个问题都很重要。两个答案都需要。
根据 IFRS S1 第54–59段,主体可参考其他准则制定机构的指引。GRI-IFRS互操作指南提供了该参考:GRI 302(能源)映射到IFRS S2能源指标,GRI 401(就业)映射到IFRS S1劳动力披露。圣保罗的沟通总监不再从头准备两份报告。她准备一个数据集,通过两个视角呈现。投资者看到财务重要性。利益相关方看到影响。两者都看到真相。
GRI和IFRS衡量不同的事物——多利益相关方报告的影响重要性,投资者的财务重要性——但两个披露底层的数据通常是相同的。
简明解读
GRI和IFRS衡量不同的事物——多利益相关方报告的影响重要性,投资者的财务重要性。2024年5月ISSB-GRI联合指南确认当披露共享相同底层数据时,公司可以在两个框架下报告而无需重复。
- GRI和IFRS衡量不同的事物——多利益相关方报告的影响重要性,投资者的财务重要性——但两个披露底层的数据通常是相同的。
- 联合ISSB-GRI互操作指南确认,当披露共享相同底层数据时,公司可以在两个框架下报告而无需重复。
- 实际检验标准是公司能否通过两个视角呈现相同的数据集——投资者的财务重要性,利益相关方的影响重要性——而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