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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 Protocol与IFRS S2

IFRS S2如何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测量概念进行范围一、二、三报告。

新加坡的一位碳会计师打开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找到了一个定义:"范围一排放是来自报告实体拥有或控制的源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她已经计算范围一排放五年了。她从未质疑过这个定义。然后IFRS S2发布了,它要求公司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披露范围一排放。这个定义不再是指南。它是要求。

IFRS S2第27段要求公司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披露其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直接)、范围二(间接来自采购电力)和范围三(价值链)。《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提供测量方法:边界设定、排放因子、数据质量评估。IFRS S2提供披露要求:报告什么、如何报告以及何时报告。

GHG Protocol于2001年发布。IFRS S2于2023年发布。相隔22年,它们现在不可分离。新加坡的碳会计师不再在框架之间选择。她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进行测量,使用IFRS S2进行披露。她从未质疑过的定义——"报告实体拥有或控制的源"——现在是全球披露标准的基础。

简明解读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测量;IFRS S2披露。IFRS S2第27段要求公司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进行排放报告。Protocol提供测量方法——边界设定、排放因子、数据质量。IFRS S2提供披露要求。

  •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测量;IFRS S2披露。两个框架,相隔22年,现在在碳核算工作流程中不可分离。
  • IFRS S2第27段要求范围一、二、三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方法——测量框架变成了披露要求。
  • 实际检验标准是碳会计师能否从GHG Protocol计算追溯到IFRS S2披露而无差距。

技术要求

  • 企业标准方法应用IFRS S2 §27:公司必须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进行排放报告——边界设定、排放因子、数据质量协议。
  • 范围边界确定与理由 —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范围边界可以是控制权法或股权比例法——选择必须文档化并一致应用。
  • 排放因子选择与论证GHG Protocol:排放因子来自国家环境机构、行业数据库或供应商特定数据——选择必须论证并记录。
  • 类别筛选与重要性评估IFRS S2 §29:范围三类别筛选评估15个类别中哪些对公司重要——基于支出、排放量或利益相关方关注。

来源

  1. IFRS S1 §54-59Sources of guidance (Part_A_Standards/IFRS_S1_General_Requirements_for_Disclosure_of_Sustainability-related_Financial_.pdf)
  2. IFRS S2 §27-36Climate metrics and targets (Part_A_Standards/IFRS_S2_Climate-related_Disclosures.pdf)
  3. IFRS S1 §21-24Connected information (Part_A_Standards/IFRS_S1_General_Requirements_for_Disclosure_of_Sustainability-related_Financial_.pdf)